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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刚早已问清了林夕,她并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只是,吃了不少的苦。
原来,她当初是到过二里村的,只是,后来,对方把她调了包,一路把她带到了小南边境,说是,要交给小南,将来作为要挟阳刚的得力武器,让阳刚成为小南在大国的内线。
只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阳刚被引到咪嘀的同时,任天罡会不顾学府中毒,一个人跑到了间南,还冲进了敌人的营中,把林夕拉起就跑。
阳刚听得有此心惊,一直认为他的敌人只是咪嘀的空手套,只想要他带货,没有想到,还有这一茬,是想要让他当汉奸!
真不敢想象,如果找不到林夕,会不会受小南的胁迫,会不会成为千古罪人。不仅会改写历史,还为他阳家一门忠烈蒙羞。
他发自内心地感谢任天罡,只差下地给他磕头。
任天罡见他表情很激动,忙着说道:“别说了,这只是一件小事,作为同袍,当然不能见死不救!”
林夕也忙着说道:“任府主真是好人,要不是他及时出现,我估计再也见不到你了。”说着,眼泪自然下落。
阳刚忙着安慰她几句,心中却想:这老任,也真是的,一直深藏不露,大家还一直以为,他不过一怂人耳,不然,也不会到了这份年纪还光棍一条,连个像样的老婆也没有找到。真的不能以貌取人,得善于观察,才能发现一个人的与众不同。
林夕的心情平和了许多,经过这一件事之后,她像是成长了起来,不再是那个软弱的女人,变得勇敢一些,知道眼泪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阳刚终于有了机会,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任府主,看你跑得如此之快,年轻时候,一定是个长跑运动员?”
任天罡呆了一呆,笑着说道:“当年,我也当过兵!”
阳刚再度想起了那句笑话,但是,没有接过对方的下文。而是奇怪地问道:“既然如此,为何没有杀过人?”
“当的是医务兵,不会杀人,只会救人!”任天罡的话一说出,让阳刚再是一愣。
“那你,为何会跑得这样快?”心中却想:原来是战友!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在村里经常受人欺负,又不敢还手,后来,我学会了跑,跑着跑着,步子就快了起来。再后来,就习惯于打不过就跑,不,是见人要打就跑。”
“直到二十年前,我志愿加入出国援助的人群,到了一个小国,负责解救那些生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当时,一场战役下来,受伤者无数,我就专挑一些伤得不是太重,还有机会活命的人,把他们一个一个地背出来,送到医院。唉……”
任天罡说到这里,有种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没有再说下去。
阳刚也没有再问,他当然了解任天罡所说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自然也了解了那一场战争是如何的惨烈?
林夕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任天罡,心中五味杂陈,突然感觉到比起先烈们来,她们真是幸福。
如果没有这些先烈的流血流汗,当然不可能有今天!
现在,虽然小有战事,还有一些人不甘心,想要卷土重来,但是,相信,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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