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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比去年胖了一点,看上去气色就跟着匀净了起来,但是轮廓依旧有种松松的颓气,不过她很努力地涂了茶色眼影和棕红色的唇膏。并且,勇敢而毫不含糊地穿上了大红色的裙子。花饰中的满天星有意无意地扫着她胸口的肌肤‐那里布满了浅浅的色斑。其实我是刚刚才发现一件事情,曾经的大妈,有让我害怕的时候,有让我觉得想躲远点的时候,有让我不可思议的时候……但是,她脸上从没有过暮气的。即便是大伯去世的刚候,那种深入骨髓的哀伤也没能让她的眼睛里浮上来暮气。她一直都是个色彩明亮的女人一即便早已色衰。但舰在,它们就在那里笼罩着,她越勇敢,暮气聚集得就越深。它们拖着她,让她的嘴角下垂,让她的发际线下垂,让她的法令纹下垂,总有一天把她整个人不动声色地拖到柏油路下面去。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ldo;南南,今天要吃好,随便一点。&rdo;‐她没有招呼任何人,除了我,好在漫长的岁月中,所有的人都渐渐习惯了不跟她要求什么&ldo;礼数&rdo;。&ldo;其实今天没请什么人,&rdo;大妈补充了一句,&ldo;那一桌是他家的亲戚,另外两桌都是教友,最后一桌就是你们几个。&rdo;然后她就离开了,挽着&ldo;虾精&rdo;去招呼那两桌教友。
姐姐跟我说过,大妈和&ldo;虾精&rdo;是一起念《圣经》的时候认识的。‐‐还是别叫人家&ldo;虾精&rdo;了吧,我们毕竟坐在人家的餐馆里,这间开在龙城市郊的小餐馆看上去险些就要湮没在周围的汽车修理厂和轮胎铺子之间,估计那些坐在一堆堆废弃轮胎上吃盒饭的工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这儿在举办喜宴。所以,或许可以称他为&ldo;虾老板&rdo;?
我希望虾老板是个真正的平庸的男人。我也希望《圣经》能够真的教会大妈一些事情,比如,真的学会忍耐平庸的男人,以及他身后的那种荒凉的生活。仔细想想,其实姐姐和大妈,真的很像。公平地说,我的爸爸妈妈之所以能幸福地生活着,哈恰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丝毫不觉得脚下的大地荒芜,所以他们可以在那上面很轻易地种出缤纷的花朵。并且相信,花开就是唯一的意义。但是大妈不是那种人,姐姐也不行,在等待花开的时间里,她们就已经被这满目苍茫击垮了,即使花会如期开放也没用,她们早已不再相信任何良辰美景。不愧是母女。
那么郑南音,你自己是哪一种呢?我不知道。
姐姐百无聊赖地轻轻推了一下面前空的玻璃杯,它沿着桌布上多铺的那一层塑料薄膜滑行了一点点,像台球那样,跟雪碧面前的杯子撞了一下。挪出来的那一点点空隙,正好足够让姐姐把她的手机放在上面。她又有意无意地,朝屏幕上看了一眼。&ldo;你手机又换新的啦?&rdo;我凑过去想看仔细,雪碧在旁边笑笑,突然过来趴在我的耳朵边说:&ldo;上一个手机,是前几天跟小弟弟的爸爸打电话的日创候被她摔裂了。&rdo;雪碧言语间那种神秘的兴奋立刻传染给了我,我也觉得开心了起来‐只要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以及倒霉的方靖晖。
雪碧又补充了一句:&ldo;这一个,今天说不定也会摔坏的。&rdo;&ldo;发生了什么事?&rdo;我低声地问雪碧,&ldo;决点讲嘛。&rdo;&ldo;陈医生说了可能会跟姑姑一起来婚礼,但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才说有事情,赶不上了。&rdo;
姐姐的眼神冷冷地冲我们这边斜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ldo;当心我撕烂你的嘴。&rdo;我跟雪碧窃笑着对看,估计彼此都认为&ldo;你的嘴&rdo;指的是对方的,跟自己无关。不远处那两桌的教友似乎是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好像是主持婚礼的牧师打来电话,说要晚到一会儿。有人说:&ldo;冯牧师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时间观念。&rdo;还有人说:&ldo;不然先开席算了,冯牧师来之前不要喝酒就好。&rdo;立刻有人七嘴八舌地反对道:&ldo;那怎么行。&rdo;不知是谁,抬高了嗓门提议着:&ldo;在牧师赶来之前,大家先唱唱歌好了,也算是恭喜新人。&rdo;这个提议倒是赢得了大家的赞同。姐姐突然坐正了身子:&ldo;西决到哪里去了?&rdo;哥哥的位子不知什么时候空了,就连刚刚说要去洗手间的昭昭也一直没回来。雪碧像个小妇人那样娴熟地撇撇嘴:&ldo;干吗要带她一起来嘛,又不是我们家的人。&rdo;
邻桌的教友们参差不齐地站了起来。椅子拖着地面,那种声响和尘世间的所有喧嚣别无二致。他们自然而然地手挽着手,围着圆桌站成一圈。这群人的平均年龄估计是大妈那个岁数吧,歌声碎不及防地响起来的时候,那种整齐的暗哑是我从未遇到过的。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
&ldo;这首歌还真的很适合婚礼唱呢。&rdo;我诧异地自言自语。&ldo;拜托!&rdo;姐姐冲我翻白眼,&ldo;这首歌里的&lso;你&rso;指的是基督。&rdo;它的曲调真的很简单,多听他们重复两遍,我自己也快要会唱了。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那个站在大妈身边的女人微微垂着头倾力歌唱的时候,没注意到她胸前那根粗的金链子,或者是镀金的链子不知为何松开了,像条蛰伏的娱蛤那样钩住了她领口的花边;那个男人微闭着双眼,他的酒糟鼻上的毛孔大得像痣;那个最为矮小的老太太怕是受邀的这群教友里年纪最大的,说她七十岁我也相信的,她左脚和右脚的丝袜一定不是一对,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看就知道深浅是不一样的;穿一身已经走了形的灰色西装的男人年轻时候应该是俊朗的,他的声音算是这群人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他陶醉在自己鹤立鸡群的歌声里,没注意到他谢顶的、油腻腻的脑袋上有一缕头发松散地飘到了额前,他面前那堆花生壳里,还插着半支并没有完全熄灭的烟。
等我活到这个年纪,我也会像他们这样。整个人都折旧了吗?满身陈旧的污垢让我自己都确信,自己一定是有罪孽的。否则,该如何解释那种像是寄生在指甲缝里,眼皮下面,或者牙缝之间的羞耻感呢?
饭店的门似乎被什么强劲的风吹开了一样,毫无准备地,透进来一道光。刚刚还在歌唱的人们突然之间回到了尘世间,那种因为虔诚导致的整齐划一顷刻间瓦解。他们笑着说,冯牧师终于来了。可是,我明明看到,有两个人同时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走上去跟所有人朗声地道歉,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冯牧师。另一个,站在离我们的餐桌不远的地方。瘦瘦高高的男人,穿得也很随便,不像是特意来出席仪式的样子,也说不出挂着什么样的表情。
冯牧师突然转向他,把他介绍给大伙儿:&ldo;多亏了今天在医院门口碰到陈医生,要不是搭了他的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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