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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郎布插口道:“我们这里的人就算想做神佛的仆人,也不一定会被接纳,就算被接纳了也要拿出无数的供奉,如果拿不出来,还不如不拜在神佛的脚下,只是这样一来,你的族人就永远也别想在旁人面前抬起头来,谁都可以来欺负你,而佛的使者却不会为你说话。[燃^文^书库][]乐+文+W.Xs520.”老者点了点头,向方仲道:“如果你去那个地方,一定要小心,人和人是不一样的,高贵的人做高贵的事,卑贱的人做卑贱的事,只有符合自己身份的事,你才能做,否则就会得罪神佛。”方仲不禁感慨这里的佛门势力之大,比之东土任何一个门派都要强大的多。方仲又道:“老人家,你既然走过了那么多路,我问你一件事。”“什么事?”“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菩提树?”“菩提树?这是什么树?我还真不知道。”老人摇了摇头,不过又十分肯定的道:“如果这树十分宝贵,那一定是在佛祖的庇护之下,早就有人看护着。”“的确有人看守,而且神通广大。”方仲想起那个可以施展诡异神通,在千万里之外一下打死仓堂主的人来。“那就没有错的了,任何宝贵的东西都是佛祖所有,越珍贵的就越是如此。我从西到东,一路之上见过无数的人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献给佛祖,而佛祖把这些东西分别赏赐给他座下的那些法王、佛母还有无数的法师。”方仲心中一动,问道:“佛祖座下有很多的法王和佛母吗?”“这个我也不知道,但是每一座恢弘的佛城都有一位法王坐镇,那肯定是不会错的。”“佛城?”郎布道:“就是十分巨大的寺院,大到和无数的城池一样大,就叫做佛城。”方仲道:“那和我们即将去的哲贝寺相比,差距有多大?”郎布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哲贝寺就像一只蚂蚁,而法王坐镇的佛城,便如同大象,根本不好相提并论。”方仲道:“离我们最近的佛城在哪里,叫什么名字?”郎布抢着道:“这个我知道,不用老大爷说。离我们最近的佛城叫做拘尸城,虽然我没去过,但是听说十分巨大,只是绕着城走,三天都走不完。”那老者也点了点头,说道:“拘尸城是佛祖最靠近东方的佛城。除此之外,我在这些年的东奔西走中,还遇到过两座这么大的佛城,一座叫做度国城,另一座叫做海野城,另外还有没有佛城,我便不知道了。”方仲随口问道:“如果这些佛城就已经是最大的寺院,由法王坐镇的话,佛祖在哪里?”郎布和那老者面面相觑,都摇了摇头。方仲心忖他们到底不是寺庙里的人,能告诉自己这么多已经不错了,也许从哪些和尚口中可以知道的更详细一些。既然自己和郎布接下来就要去那哲贝寺救人,不妨顺手抓一两个来问一问。老者问道:“你们要去哲贝寺?”方仲道:“是的,老人家也去过吗?”“呵呵,那个哲贝寺在我的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不但无法和佛城相比,就是和一般的寺院比起来,也大大的不如,只是最普通的寺庙而已,也许连一个上师都没有。这佛城里住着法王,而比佛城差一些的宏大寺院,就会有上师坐镇,只有连这些宏大寺院都比不上的,才只有法师在里面主持。”方仲听了反而心中一松,笑道:“等我拜过了哲贝寺的法师,再去拜会那些上师、法王,若是能知道佛祖的所在,去看一看也无妨。”方仲只是随口说笑,那老者却以为方仲真的虔心向佛,对之更是恭敬。当晚住在那帐篷内,一夜无话,第二天天一亮,那老者便热了茶,烤了两只羊腿,香喷喷送给方仲和郎布二人。方仲千恩万谢,与郎布向那老牧民告辞。经过一夜的安歇,不但郎布的伤势大见好转,便是那匹瘦马在好吃好睡之后,也重新焕发出它那千里马的英姿,迎风疾驰下,速度快了不少,转眼就奔出数十里地,把无数山峦抛在身后。到了午后时分,二人奔上一处高坡,郎布指着远处山谷露出的一大片黄色屋瓦,说道:“那里就是哲贝寺。”方仲举目一看,见那里屋脊无数,经幡招展,一座座造型各异的佛塔耸立在黄墙碧瓦之间,看规模颇大,虽然无法和慈云寺相比,但比一般的寺庙不知要宏大多少,可是在那老者和郎布的口中,这竟然是一处极普通的寺庙,真不知那些大一些的寺院要多么宏伟。同时也可知此地佛门势力之大,无可比拟。在寺庙周围,还建有许多民居,这些民居低矮灰暗,显然无法和寺庙建筑的宏大辉煌相比。郎布道:“这外面的房子都是些依附寺庙为生的人建的,有客栈和商铺,只因为哲贝寺较小,所以人并不多,如果是大一些的寺院,那就要热闹许多了。”方仲道:“果然和我中原之地的不同,寺院一向都建在风景幽静之地,以求脱离红尘,哪有聚众成市的道理。僧人清修,岂非受扰?”郎布一把抓住腰间的刀柄,问道:“方公子,我们现在就冲进去救人么?”方仲摇头道:“不急,先寻一个地方住下,到了晚上我们再进去不迟。”心想这郎布的性子可真够急的,哲贝寺里肯定人不少,自己就算打得过,难道把这些人都杀了,也无这样的道理。郎布:“好,我们先去寻个住的地方。”方仲看了看座下狰狞兽,皱眉道:“只怕我不方便进去。”郎布愕然道:“为什么?”“我的坐骑有些凶,容易惊吓到人家。”郎布似乎遇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讶然道:“方公子你不知道么,在我们这里,越是能够降服猛兽的人,就越受到尊敬,像你这样的人带着它进去,只能让人仰慕你的威武无敌。我若有这样一条坐骑,不知道该有多高兴,一定拉着它四处让人瞧一瞧,让谁也不敢欺负我。”方仲笑道:“如你这么说,我带着它进去一点事都不会有?”“当然,带着千奇百怪的猛兽让人看的多了去了,只有越不认识的猛兽,才越容易让人畏惧。除了佛祖的仆人之外,大家最尊崇的就是如你这样的勇士。”方仲终于明白,这里根本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让人畏惧和敬仰才是许多人生存的唯一目标,而不是去做一个谦谦君子。有谁若真的在这里谦让和客气,等待他的只有鄙视和欺凌。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决定了选择什么样的行为,千古不破的道理。想通了这一节,方仲洒然一笑道:“我们走。”当先冲下山坡。狰狞兽奔跑扬起的狂风分外引人注目,方仲还未走进那条集市,便已被人注意到了,无数人探头探脑的往这边瞧来,包括很多姿色不错的异域女子。方仲跳下狰狞兽,他那年轻英俊的相貌立刻引得低矮的屋舍下面几个梳着长辫子的女子依在窗台媚眼飞抛,掩口而笑,大胆些的已经在向方仲招手了。还有一些衣裳褴褛的男人本在大街上行走,见到方仲和狰狞兽站在街心,眼中露出畏惧的目光,急忙闪到街旁。郎布从身后赶来,向方仲道:“方公子,这外面的客栈都不怎么样,只有最靠近寺院的才是最奢华。”方仲摇头道:“随便一些好了。”郎布心中觉得奇怪,他当初可是看见方仲只为了求住一晚,就把几张极名贵的白狼狼皮拱手相送,这等阔气又怎么能在乎一点钱财呢。他可不知方仲身上并无多少金银,而且方仲也不知他手上的狼皮价值连城,一向朴素惯了的人,想奢华也奢华不起来。不过他如今唯方仲马首是瞻,方仲怎么说他就这么做,迅速挑了一间并不怎么样的小客栈住下,负责客栈的是一对中年夫妇,也养了一对儿女,儿子尚小,只女儿已出落的较为水灵,帮忙端茶烧水。这女儿的一双眼只在方仲身上看来看去,对他十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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