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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还是个阉人?】
有人凑上来好奇瞧了眼:【阉人?阉人就阉人,那点儿东西烧起来也没多少油。】
【这身体瞧着倒是挺好的。】
瞧瞧,这健硕有力的胳膊腿,自己肚子上的肌肉都没这个阉人摸着清晰!真嫉妒!
二人对话凑巧被人听到。
于是手忙脚乱将尸体从火中抢了出来。
验明正身,立马给沈棠送来了。
“……难怪呢,闻着还有一股肉烧着的焦臭……”沈棠盯着尸体,恨不得对方活了再丢去凌迟一番,“这具尸体……别烧了,浪费我柴火。打包一下快递给启国王室。”
说完,沈棠又补充一句。
“顺便,再发一封檄文。”
打仗不仅拼拳头,还拼垃圾话。
沈棠非得让世人都了解一下启国的无耻!
“……虽说乱世君主视庶民为草芥的数不胜数,但真正敢摆在明面上说的不多。”某种程度上,启国这位使者也算是开创先河了。
外界都知道“夏侯梨”攻打一地都要耗费时间修整拾掇,启国使者就抓住这点,在大势已去的时候下令破坏建筑、引发暴动,破坏越严重,夏侯梨被绊住脚的时间越长。
给启国王室争取喘息时间也越长。
这么做,让启国其他地区平民怎么想?
檄文一出,启国在民间怕是要人心尽失。
使者算盘打错了,沈棠这次没停留。
隔天就下令拔营起寨。
三军先行,后勤各营缓慢跟上。
其中,伤兵营也不例外。
伤情轻的庶民已出营归家,伤情比较重的都带着,跟着伤兵营一起行军前进。倒不是不能留下,而是本地医疗条件太差,留下来就是个死。随军虽有颠簸,至少死不了。
这个安排让女人悬吊的心落回原处。
随军她熟悉,被留下才真要九死一生。
“陈医队……”
她紧张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唇。
伤兵营迁就营中伤患,白日行军,日落时分原地休整。休整阶段,伤患可以休息,医队医兵却不能阖眼。女人伤势恢复情况尚可,总算能跟上面交差:“女君有事儿?”
女人憋红了脸,不知该从何开口。
她想留在军中,但不想伺候那些杂兵,便想让熟人给牵线搭桥。医队看着挺有气场,应该也是大人物?或许认识一些地位不低的?
“……我没出可去,想找个营生……”
医队秒懂:“女君擅长什么?”
女人被医队直白的问题弄得更加窘迫,她低头看着自己仅剩的一条腿,张了张口,差点儿要掩面啜泣:“……以前是能的,如今是不能了……但我,尚有几分姿色……”
医队也看她的腿:“乐营人满了。”
女人咬着下唇,手指抓紧了衣摆。
医队:“女君嗓音胜似黄鹂,谈吐清晰,想来唱的多半也是达官显贵喜爱的文雅调子,跟军中兵士喜欢的舞乐可不同……大家伙儿……更喜乡野村人那般兴起而歌……”
舞蹈也是那种大开大合的粗犷步子。
这位女君应该适应不来。
“乐营是满了,但女君不怕吃苦又擅针线活儿的话,制衣营倒是不错去处。冬日兵士缺衣裳,又赶上增兵,制衣营早就忙不开了,近日缺人缺得紧。”医队是个心软的,见对方窘迫便主动递上台阶。制衣营的兵士大多时候坐着干活,需要跑动的场合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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