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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露拿着柳苇终于签下的合同去找陆北旌。
“看看吧,从今天起你可以放心了吧。”路露把合同放在桌上,一脸高兴的说。
陆北旌很意外,他拿起合同:“她肯签了?为什么?”是因为看到《武王传》上映后的热度,终于有了在娱乐圈发展的兴趣了?
路露:“因为人家知道感恩。也因为咱们公司一直都对她挺好的,日久见人心吧。”
合同不算长,三页多,陆北旌很快就看完了。
怎么说呢?
假如他的原本目标是建一座真正的城堡,路露给他的就是一座乐高。
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干。
陆北旌放下合同,无话可说。
路露拧开一瓶水:“不满意?”他看了眼合同,“我都是照你的要求拟的啊。你担心人家不好好演戏,出去瞎胡闹浪费天赋,道德条款限制的很清楚她不能做任何浪费她天赋的事,一旦有事,我们有理由无条件解约,另外,你想让她演你的戏,合同里也有一个优先条款,她会优先考虑你的戏,只有当你没有戏给她的时候,她才会去接外面的戏。这是你最想要的两点,我都满足了不是吗。”
陆北旌捂住脸,叹了口气,放下手说:“唉,好吧,你说的对,这就是我最想要的。”
路露没说话,让他自己想通。
陆北旌自己转弯还是挺快的。他提出的合同和这个圈子里八成以上的合同都差不多——更正,是给新人的合同。
他做的事,也跟这个圈子里八成的老板差不多,就是想剥削新人,趁着新人刚入行还没有红起来前,抢占他们最有才华最年轻的前几年。
这个圈子里就是这个玩法。
新人出卖自己的合同,赌一个可以红起来的机会。
公司会用尽全力推艺人,有的红了,有的没红。没红的自认倒霉,红的人就算离开公司也还能再混几年,不过大部分红起来的艺人细数起来,也就只有在公司手中的时候出过好作品,能在脱离公司后还能翻红的都是少数。
因为公司够专业,公司可以在短时间里不停的试验手里的艺人到底在哪一个渠道可以红起来。艺人自己是没有这么多渠道的。
因为圈子里人人都这么做,陆北旌自己以前也是过了很多年不由自主的生活的。从他在央视,到进入大导圈拍大导的戏,到现在脱离大导。
他学的就是这一套,自然用起来也是这一套。
他现在能在脱离大导后还可以自己出片,可以继续红下去,才算是成功了。
他不觉得自己对不起柳苇,但他知道她不乐意,很多新人在一开始都不乐意,不过等他们在这个圈子里待久了,认识更多红不起来的人,那些为了求一个机会渴望了许多年的人有多少之后,他们自己也会认同这个玩法了。
因为他们是幸运的一批。
进入这个圈子,就不可能脱离这个圈子的套路。
但柳苇不乐意。
然后路露,似乎也……不赞成他的做法。
路露肯定是站在他这边的。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跟以前不一样了。
跟他刚进央视时只是想拍戏时不一样了,跟他刚拍电影时也不一样了,甚至可能跟他准备开公司时不一样了。
路露保持着自己经纪人的操守,没有帮他去操纵摆布柳苇,哪怕他可以,他也没有这么做,哪怕他跟他的关系更好,认识的更久,利益牵扯更深,他都没有在这件事上枉顾自己的职业守则,去欺骗柳苇。
其实一个经纪人骗艺人签下不利于她的合同是很正常的——不是说行为正常,而是在这个道德感薄弱,规则扭曲的圈子里,这个做法正常。
很多经纪人都把扭曲的做法认同为正常的做法。工作嘛,怎么可以不用手段?
比如高浪,比如很多经纪人都这样干。
但他没有要求路露在这件事上偏向自己,因为他的道德感不允许。
路露也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自己的道德感也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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