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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爱你入骨(..)”!
宁振远和宁国栋签完合同,又被记者们来了个特写后,那些记者好像终于完成了今天巨大的任务,才慢慢的散去。
人们都散去后,宁国栋来到宁镇远身旁对他说:“怎么样,今天你可是出尽了风头,有多少家商业老板在嫉妒你,我看他们看你那眼神儿,简直是想把你的骨头都捏成渣儿。”
“今天这件事情还真是得谢谢你,要不然我的竞标怎么会这么顺利。”
“帮你是应该的,我不是说过了吗,咱们俩是多年的老交情,我现在事业上做的如鱼得水,我也不忍心看你老那么辛苦。”
“其实这个工程给谁做都一样,只要能给我公司带来效益就行,我为什么不把这肥差送给你啊,这样就可以帮你一把,我也是真心想看到你把事业越做越大。”
“你对我的恩情我可是都铭记在心,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请你吃个饭,算是我对你的答谢。”
宁国栋朝宁镇远摆了一下手,“吃饭还是算了吧,你有这份心意我就很高兴,咱们两个就不用那么客气了,对了,一会儿宴会的事儿你安排的怎么样了,”说完还用眼睛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宁镇远。
“宴会的事情你放心,我都安排妥当,我已经和宁璇安排好了,一会儿我就回去接她,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准时到达。”
“好的,那你回去赶快安排一下吧,别忘了十点半准时到宴会场,一会儿我让我的助理把具体位置给你发一下。”
“你看你这事业做的这么却这么悠闲,你那些助理什么事情都给你安排的那么妥当,我真是羡慕的不得了。”
“还羡慕我呢,我现在真是越上了年纪越会偷懒了。”
“我要是能像你一样学会偷懒就好了。”
说完,这两个人便“哈哈……”大笑起来。
宁镇远和宁国栋分开后,便马上给宁璇打电话。
“小璇,你赶快把那套礼服换上梳洗打扮一下,一会儿我和司机回家去接你。”
“好的爸爸,”宁璇放下电话便赶紧去换那件粉色的礼服。
这件礼服实在是太漂亮了,在胸前还有许多亮片做装饰,真是显得特别高贵优雅。
宁璇越看越喜欢这件衣服,当她换下后,站在镜子前,自己都有点儿惊呆了,宁璇还美的在镜子前转了几圈,就好像自己是个小公主一样。
她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长发还披在胸前,这跟礼服好像有点儿不搭。
想到这里宁璇便赶紧坐到梳妆台前用木梳把刘海斜分,把刘海妥帖的梳理在脸颊的一侧,然后用手指轻轻往外拉出一些弄得特别蓬松,把发尾简单的扎束起来,
她又在发尾的皮筋处放上一个粉色的小巧蝴蝶结,这个发型让宁璇的脸型更加显得小巧,再配上这套粉色礼服,宁璇真是越看越优雅迷人。
宁璇在心里想,“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粉色这么适合我呢,一直都是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没想到换个颜色,心情会这么好。”
顿时还对宁镇远又增加了几分好感,她觉得他对自己还是很关心,因为宁璇并不知道这背后的阴谋。
宁璇打扮好后便从以鞋柜里拿出一双粉色的半高跟鞋,因为宁璇平时都是穿平底鞋,但是今天这身礼服要是穿平底鞋,会显得特别土气,所以便找了一双鞋跟矮一点的,也许是她今天心情好,所以便换上了高跟鞋。
她又在梳妆台前画了一个淡妆,宁璇是从来不化浓妆的,她特别讨厌那些身上喷香水浓妆艳抹的扭捏女人。
因为她的美是不需要任何修饰的,这也是大家都喜欢宁璇的原因。
宁璇打扮好后便在客厅等候宁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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