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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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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纸格子外的空白处写着:前言?幕间?作者有话要说?随便啦】

(此处记得插入一张作者可爱的自拍)

在开始写自传时,我并没有写好大纲,基本上都是想到什么就写,所以每过一段时间我都得把之前写好的部份重新按时间线整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因为我的精神状况有时候……不安定?也就是脑子比较不清楚,有时是因为心情不好,有时是因为RedRibbon修改认知的作用不太稳定,所以自传中的角色和背景会偶尔出现不太统一的情况。不过幸好我在写作的时候还是保持着一定理智的!换作是前几年那样滥杀的状况下肯定是不行的啦。

举个例子,在之前我一直都叫中也作同事A,但是最近写的那些部份里中也却是叫中也……这样读者不就会很困惑了吗!这个新角色到底是谁!

但是如果要改的话,前面要检查和修改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要改的话还是只改最近的部份比较轻松。所以我决定了,在自传中,今后中也也会作为同事兼友人A继续活跃下去的,希望大家不要忘掉他呀——!

*

【这一张原稿纸上贴了一个小便条:这一张应该放在认识神父之前!至于有关神父的故事什么时候写,嗯……】

前略,因为和叔叔吵了一架,所以我离家出走了。

等一下,这样写就好像我真的觉得叔叔是家人一样,不觉得怪怪的吗?明明是塑料叔侄情却安排了这种叛逆青少年离家出走的温馨情节,果然很奇怪!

虽然之前好像写过我很依赖叔叔,但其实我可是完全不喜欢他的哦。完、全、不!不然的话,单相思十年的我不就很可悲了吗?无论从亲情还是爱情角度来说都是。

~~~

~~!@#&(此处被乱涂了一通)

我被骗了。我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叔叔他刚开始在港黑完全没有能用的手下,需要一条听话的狗,所以才会盯上我,用感情把我驯服,给我套上了颈圈。而且一旦确定了我被驯化了之后,马上就让我高强度工作,对于我的抱怨也是随便安慰了我几下就了事,也不像以前那样陪我玩各种各样的游戏,倒是经常骗我去干累活。

最重要的是,他在之前又捡了一个小孩回来,虽然是男的,但是我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因为叔叔对他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甚至教了他许多没教过我的东西(虽然有部分原因是我不想学),所以我很讨厌那个小孩。

他就是D。

即使很不高兴,我却没有杀他,这是......

这是我对于叔叔的一种讨好。写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甚至感受到了侮辱。但这的确是事实。

“我讨厌你!”有一天,执行完任务的我这么冲他喊道。因为那次受了不少伤,所以我的心情很差,越想越委屈,于是忍不住生气了。

在病床前蹲了下来替我包扎伤口的叔叔瞳孔微缩,他的表情凝固了一刻,但过了一会却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来哄我,而是微笑着说:“啊啊,没关系哦,千子酱你就讨厌我吧,只要你高兴的话。”

在那个时候,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只是认为他开始不把我当回事,所以我一下子就炸了。

我涨红了脸,平时我能很流利地说出一堆讽刺他的话,但一时间我竟然失语了,最后只对他甩了一句:“去死吧!”就跳下床跑出去了。

现在回想起来,幸好当时是晚上,不然跑到门口再折返回来什么的真是太恐怖了。那时我胆子很小,在白天完全不敢出门。

我什么都没带,在外面也没有认识什么人,啊,仇家的话倒是可能有。最终我找到的落脚点是贫民窟的一间小破屋,因为那里不用钱,当然其实我完全是可以去普通的市区那里抢劫拿钱然后去住酒店的,但那样绝对会暴露行踪!普通的抢劫很常见,因为那时候港口黑手党行事作风很嚣张,导致有很多其他小组织、小混混之类的人会冒名做出各种事。但因为我不懂得怎么抢劫,最后会演变成杀人事件吧,那么就会比较显眼了。

嘛,即使是小破屋,在贫民窟其实也是别墅一般的存在了?理所当然地,它本来是有主的,但是呢,那个主人看我长得好看想要招待我去他的家里住,所以我就很不好意思地接受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这不是作为人类必备的技能吗?

因为当时的我还没有过度使用RedRibbon寄生的能力,我的食量很小,基本上一天只要摄取约800ml的人类血液(大概一个普通水瓶的大小)就够了,如果是健康的成年人的血的话,少一点也可以。

我也没有想要躲多久,只要叔叔肯来好好的道歉的话,我还是会回去的。

就这样过了几天,我靠接受他人对无家可归的可怜美少女的帮助生活着,在某天,我遇到了当时还是个小男孩……不,该叫作少年吗?少年时代的A,似乎那时候他才刚刚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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