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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我笑看红尘人不老!……”
隆州附近的官道之上,秦凌云拉着一脸娇羞的金妍姿大声的歌唱。
秦凌云充分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爱不能光靠说的,而是要用做的。
一个吻再次搞定一个妞,想想就很有成就感。
当秦凌云吻完,金妍姿已经瘫软在了他的怀里。
然后秦凌云一番甜言蜜语轰炸,一套常规操作下来,金妍姿已经忘记了两人的身份国籍。
只想时时刻刻与秦凌云在一起!
哪怕秦凌云立马带她去乾朝,她也会毫不犹豫的跟着他一起。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子真是好骗,在现代的骚操作之下,免疫力基本为零。
搞定了金妍姿,三人立刻启程。
经过彭巍一大早的打探,他们终于知道了自己身在何方。
这里离隆州只有几十里的距离,而且就在官道旁边的不远处。
金妍姿再一次被震惊,隆州离上京可是有500多里的距离。
昨日他们在空中飞了三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居然飞出了400多里地。
他若是知道秦凌云原本的打算,一定会更加震惊。他原本是想一口气飞过隆州,尽量靠近咸平府的。
不过后来由于天色与气温的问题,这才不得不降落。
至于剩下的路,只能先去隆州置办一身行头,在做打算了。
三人行了大半天的时间,知道下午时分,才看到驿站。
本身驿站是给朝廷体制内的人员才能使用,不过在秦凌云的银钱攻势下,驿站的衙役立即将他们奉为了大爷。
在驿站休息了一晚,又买了两匹马代步,三人再次出发。
为什么只买两匹?用秦凌云的话说就是出门在外能省一点是一点,他与金妍姿一起共骑一匹足矣,没必要浪费。
金妍姿听见这蹩脚的理由羞得脑袋都快埋进胸肌了。
也不知道昨天哪位大爷随手丢出10两银子,只为在这破旧的驿站住一晚。
有那些钱,足够再买一匹马了。
不过明知道对方的心思,想偷偷占自己便宜,金妍姿也没有提出反驳的意见。
反而心中有些欢喜,因为这就证明秦凌云是真的喜欢自己,想跟自己在一起。
不得不说,金国的姑娘就是比乾朝的开放。
没有那些扭捏造作,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
驿站离隆州已经不远,骑马半天的时间就能到,却硬是被秦凌云这货磨磨蹭蹭慢慢吞吞的弄了一天的时间,最后在快关城门时才入城。
入城之后三人找了一家上好的客栈入住,在金妍姿娇颜如血用力推却将秦凌云推出房门外,并且明确的拒绝他提出的搓背暖床等服务之后。
秦凌云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又开了一间房。
几人吃过晚餐,秦凌云就跟着金妍姿身后进了她的房间。
理由就是商量接下来的行程,这个理由很强大,没法拒绝,只能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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