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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临出发的时候,大宝是躲在空间里的,卢明跟傅年只是送大宝出了自家大门,大宝对着两人挥挥手,表示不用送了,傅年眼里满是担忧,但还是尊重大宝的意愿,没有将人送到宋家大门口。
等送走了大宝,家里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了起来,卢明跟傅年一时间竟然有些不适应了。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屋子之前那么热闹,一下子安静了还有些不习惯了。”
“我们这是老了,人一老啊,就喜欢看小孩子,吵闹些也无妨,瞧着就开心。”
卢明莞尔:“也是,咱俩加起来都快九十岁了吧,确实是老了,家里有这么一个孩子在,也是挺热闹的不是吗。”
傅年看着卢明,抿了抿唇,然后才道:“要不,咱们也去领养个孩子吧?”
“领养?咱们不是有铮儿了吗?”
傅年握着他的手轻轻摇了摇:“那不一样,而且,只有铮儿一个,未免太寂寞了,小孩子嘛,总是要有玩伴的呀。”
卢明心想,还要啥玩伴啊,光宋家那一群小崽子就够给铮儿玩的了,当然这话他可不敢说,怕挨揍。
这边宋春临一个人轻装上路,一遇到无人区就掏出山地摩托风驰电掣,摩托车过不去的才会把车收起来,再把大宝给叫出来,两个人一路上也不算无聊。
有了摩托车助阵,宋春临一天就走了之前大家三天才能走到的路程,晚上甚至还有空闲在周围打点野味吃。
大宝坐在露营椅子上,眼巴巴等着宋春临烤的野鸡,那只野鸡很瘦小,还不够两人塞牙缝的,宋春临又掏出了空间里的其他食物才够两个人吃。
大宝虽然并不需要进食,但吃这种食物也算是过一遍嘴瘾了,宋春临在这方面还是很纵容他的。
“好了。”宋春临用夹子撕下一个鸡腿,放在一次性碗里递给大宝,大宝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接过了鸡腿先是小心翼翼舔了一下,有点烫,吹凉以后便开始大口大口啃着鸡腿。
“唔,这个野鸡的滋味居然还挺不错的嘛,就是太瘦了,没多少肉。”宋春临啃完了两个鸡翅膀,有点意犹未尽,好在他准备的东西足够多,除了野鸡肉,还有五花肉,羊肉串,牛排,甚至还有饭后水果跟饮料,生活不要太惬意了。
吃饱喝足,宋春临本来想把大宝送回空间里休息的,但是大宝死活不愿意,非要跟自己挤一个帐篷,宋春临拗不过他,只能答应了。
晚上两人躺在帐篷里,说是要睡觉,其实两人都不需要睡眠,都是象征性的眯了一下眼睛。
当宋春临觉得自己已经消食消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才从帐篷里爬出来,收拾好东西,放出精神力探查了一番,确认周围的人离自己距离很遥远,这才放心的把山地摩托车给掏出来继续赶路。
“呼,还是摩托车快啊,比坐马车舒服多了。”宋春临忍不住感慨,想当初他在马车上吐了一路啊,花了好长时间去适应马车的颠簸,自己一个人出门就是方便,而且又快速,第二天他就差不多到达原本他们的第一个补给城镇了,宋春临自然是不需要补给的,他在最近的一个村子停了下来,收好了摩托车,开始带着大宝走路前进。
一路上大宝对周围的事物都表现出了明显的好奇,以前他在空间里也能感知到外面的世界,但感知跟真正的用双眼去看并不一样,后者感受更真实一些。
宋春临带着大宝进了城,因为宋春临是私事,没有用他军营里的令牌,但对方也没多问,只是觉得这么一个半大孩子,带着另一个孩子出门的组合属实不多见,不免多看了几眼,确认对方路引户籍无误以后,才把人放了进去。
“这年头怪事真多啊,这么小的孩子跟着一个半大少年,这家的大人倒是真的放心啊。”
宋春临带着大宝直奔这里的客栈,完全不理会后面守门士兵的议论,他用精神力锁定了一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跟掌柜的订了一个房间,要了热水,把自己跟大宝都梳洗干净以后,换了另一身衣服就出门去了。
这个城镇距离京城不算远,快马加鞭四五天便可到达,所以街上的卖的东西跟京城那边也大差不差,基本该有的都能买到,宋春临带着大宝逛了一个白天,大宝看到啥都觉得新奇,之前也有带他出去逛街,但第一次就遇到了人贩子,从那以后大宝便再也没有上过街了,这一次正好把上次没逛完的份给一起逛了。
这座城似乎正在过什么节日,宋春临不太清楚,但看着大街小巷都摆着的小摊,上面的吃食大同小异,宋春临也带着大宝过去买了一份,似乎是糯米制成的糕点,很甜,并且粘牙。
“好吃是好吃,这个东西吃起来好费牙啊。”大宝也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两人一直逛到了傍晚,街上的行人逐渐变少了些,两人才拿着大包小包回了客栈。
又是无眠的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宋春临跟大宝就爬了起来,两人退了房间,出了门在路边随便吃了点早饭,就慢慢悠悠晃到了城门口。
出了城没多久,宋春临见四下无人,赶忙让大宝躲进空间里,他则是掏出山地车跨上一顿狂踩。
山地车不如山地摩托速度快,但胜在声音小,在一些小路上骑行起来还算方便,这里周围都是村落,宋春临可不想自己一脚油门把其他人给招来了。
疯狂踩了大概一个小时,精神力显示周围一公里以内都没有活人了,宋春临才停下来,收起山地车,又灌了几口水,这才再次换乘山地摩托,开始翻山越岭。
因为只有一个人,他的行进速度非常之快,第三天他就走完了全程的一半,看着还剩下的一半,宋春临觉得要是顺利的话,两天之内就搞定那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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