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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部落,可不像草原上的鞑靼部落。
鞑靼部落就算是再小,就算只有几百人,在部落周边也会有明暗岗哨,没办法,被中原王朝揍怕了,前有卫青霍去病,后有徐达常遇春,每一个都是杀神。
这让他们不得已养成了放哨的习惯。
而美洲这些部落,虽也有放哨的,只是放哨的都在晚上,主要防备的也是野兽袭击。
所以徐希摸过来很轻松,从外围落单的人开始杀起,也很轻松。
但是这并不是他们最初的计划。
数百人的部落,能战之人达到三百,稍有不慎就是苦战,甚至全军覆没。
所以他们原本的计划是潜入在部落之中,在他们睡觉吃饭的地方埋上震天雷,而后用白磷弹引爆。
这是最稳妥并且是杀伤力最大的办法。
可是没想到今日这个部落举行献祭仪式,没有出去狩猎,男女老少都聚在一起,失去了潜入的契机。
给徐希他们留下的只有三条路,第一是等晚上再埋设震天雷,像灭第一个部落一样,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第二就是撤退,寻找下个部落。
可是美洲的丛林中危机四伏,他们跑了一夜才找到这个部落,若是再找寻下一个,天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行进的方向已经不是朝西了,而是深入内陆。
最后一条路,那就是硬上。
在野人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大量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
毫不意外,徐希选择了最难的这条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美洲大陆的危险,野人都排不到前五,各种毒虫巨蟒才是最难处理的。
比如黑寡妇蜘蛛,比如红火蚁,比如亲吻虫。
让这些小东西咬上一口,大都是救不回来的。
就算是在现代,美国那样的医疗条件,每年照样有上万人死于各种毒虫。
昨夜激战一夜,徐希这边死伤不过十几人,而过来的这一路,死在毒虫口中的都已经有四十多了,加上重伤不治的,二百多人现在只剩下一百三十多人了,若是今日不动手,明日能站着的,天知道还有几个?
就在此时,野人部落之中有个年轻人耸了耸鼻子。
他们部落虽然弱小,但是有一个特殊的本领,那就是对血液的气味格外敏感,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献祭文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闻到新鲜血液的味道,不同于野兽动物血的味道,人血的味道相对较为咸腥,而其他动物血如羊血通常带有膻味,猪血可能会有臭味,鸡血则有一种特殊的骚味。
并且,人血的味道是能够存留时间最长的血液之一,哪怕是屠夫,杀了成百上千的牛羊,好好泡个澡也能去除那些味道,而若是人血沾满全身,那味道天都下不去。
同时,不同血型的血液,味道也有差异。
b型血就有点铁的味道,型血有点甜是带点水果的感觉,体内的微量元素多少,也会反应在血液味道之中。
“嗯?”
年轻人睁开眼睛,四处望去,他闻到了另外的血液味道,随着不断耸鼻,眼神停在了徐希所在的位置。
徐希趴在草丛中动都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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