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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曾经是我们purgatory盘踞之地,在这里我们创造过奇迹。”林羽并没有讲太多,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
其实,说的简单一点,这里是林羽的地盘。
走过了两三条街道,路上有很多穿着脏衣服的混混,这些人都是在夜晚打算抢劫的,不过当他们看到是酒吧老板,却是不敢任何不敬,大多都是低头哈腰,还要向他问候。
“王,邋遢鬼就在前面那个公园里,您去找他吧。”
酒吧老板指着前方公园前的一张破旧的长椅,说道。
破旧的长椅上坐着一个白人男子,他的身高很矮,一头栗色的头发,长长的不知道修理,乱糟糟的刘海遮着眼睛。
下巴上布满了胡子,而且是从来不刮的那种,脸上苍白,身上套了一件老旧的羊毛开衫,沾满了泥土,下面是一条破洞的牛仔裤。
男子安静地坐在长椅上,椅子上旁边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手上端着一盘罐头,男人正在用自己那只手在捞起罐头里的东西往嘴巴里放。
如果不是有人指出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邋遢鬼拉斯廷斯,过路的人都把他当成是一个流浪汉。
“邋遢鬼,你有多少天没洗澡了?”林羽看到男人之后,忍不住笑了一声。
邋遢鬼早就听到脚步声,但直到听到这嗓音,才起身,猛地抬头。
那如同嬉皮士般的头发下面,那双蓝色的眼睛,看到林羽的刹那,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
“mylod!”拉斯廷斯单手放在心口,准别鞠躬。
林羽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家伙,你每天晚上一瓶威士忌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啊,少喝点酒,对肝脏不好。”
“是。”拉斯廷斯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瓶威士忌,这是他的习惯。
林羽之前经常劝他少喝一点,不是因为拉斯廷斯年纪大了,而且一直患有很严重的肝病,是林羽教他练气之后,他的身体才渐渐康复。
拉斯廷斯之前是一个当兵的,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非洲雇佣兵之王,可是后来因为肝病严重,再也不能执行任务,所以便流落街头,成了流浪汉。
是林羽收留了他,才让他能够有了今天的成就。
“老大,你怎么会来到这这里?”拉斯廷斯看到了林羽身后的两个女人,也微微弯腰。
“拉斯廷斯,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老婆叶心怡,还有这事马克图姆的学生千鹤绫。”林羽介绍道。
拉斯廷斯先对叶心怡深深鞠躬,林羽的老婆,对他而言,如同女王。
他又对千鹤绫道:“马克图姆这家伙以前跟我讲过,他收留过一个小女孩,想必就是你吧。”
“是的,拉斯廷斯叔叔。”
“快,快,请到我的房子里说话吧。”
拉斯廷斯也觉得在这么萧瑟的街头聊天不太好,就把林羽他们带回了自己的房子。
拉斯廷斯的房子如同一个宫殿,进去之后到处都是名贵的油画和瓷器。
林羽不禁苦笑,这家伙,外面穿得这么邋遢,弄得像个流浪汉,房子里却搞得像皇宫一样,这反差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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