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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宇瞥了一眼桌上的扑克,又看了看桌上摊开的习题册,上面被各种横七竖八的线条侵占,细细的黑色笔墨似乎要把它大卸八块。凌宇随意翻了翻,发现每一页都有涂鸦,最后拎起那狼狈不堪的册子,意料之中地看到首页姓名栏那潦草的字迹,淡淡地说:“你弄的?”这句话虽是问句,但语气丝毫没有“问”的意味,倒像是一种质问,带着一股严厉的语气。
“没有啊,那是他们带的。”
叶梓璇打着哈哈,一摊手,极其自然地望着凌宇,在凌宇逐渐炽热的目光中有点心虚,于是又低下头,哼哼唧唧地承认了。
“不过这只是上学期的!”叶梓璇急切地解释着,想要挽回那么一丝丝,然而凌宇没理她,径直朝楼上走去。叶梓璇不想放弃,几步追上凌宇,双手合一在胸前,虔诚地盯着凌宇的眼睛,保证说:“我不画了,这学期的书我肯定保护的干干净净的,真的。”凌宇停下脚步,冷冷地瞥了一眼叶梓璇,说:“你说的。”
“我说的。”
叶梓璇下定决心一般,咬牙确认。
凌宇盯了一会,忽的笑了,好比恶作剧得逞的小孩那般,眼底皆是得意,这笑容有些欠揍,又是如此的幼稚,即便是笑着,声音也仍是十分冷清:“祝你好运,‘东巷一姐’。”说这句话时,凌宇故意加重了后四个字,带着几分戏谑的意味,却被冷峻的声线埋没了许多,听起来有点像引战的前言。
可再配上这表情,话语的意味就很深长了。
活脱脱就是个小孩儿嘛!
叶梓璇抽了抽嘴角,勉强露出个笑容,脚步不自觉地就跟着凌宇进了屋,厨房里,忙碌的叶妈正炒着菜,浓浓的菜香充溢满整个屋子,老抽的酱香里还夹杂着些许辛辣调料的味道。
“妈!”叶梓璇朝厨房高声呼喊,“凌哥来了!记得炒个清淡的菜!”
“呦,小凌啊!”叶妈从厨房门探出头,眉眼弯弯脸颊上还陷着一个小酒窝,瞅见凌宇后又回过头继续炒菜,边铲边愉快地说:“那正好,我熬了疙瘩汤,冰箱那两根儿胡萝卜给你炒了吃。”
叶梓璇和凌宇是青梅竹马。
当时凌宇和凌宇他妈刚来到a市,那时他们一家三口并不富裕,在东巷买了个三室一厅的小房子便住下了。凌宇刚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凌妈便匆匆在东巷找了个小学让凌宇上了。起初的凌宇并不认识叶梓璇,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当凌妈偶然一次去接凌宇放学的时候,看见凌宇和叶梓璇并肩说笑,叶家和凌家的缘分算是正式结下了。
叶梓璇并不算是好姑娘,她在学校里总受人欺负,唯独只有凌宇这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上的朋友。他们同年级同班,凌宇护着自己,也护着叶梓璇,女孩子们不敢招惹她,男孩子们也不知什么原因避嫌一样地远离她,两人就这样快快乐乐地相处,如墙角的花孤芳自赏,玩的也挺开心。
凌妈天生灰瞳,瞳色好看,生出来个凌宇眼睛也同样好看,这就导致叶梓璇初见凌宇时还以为凌宇是女孩子,于是没事就拉着凌宇在房间里玩芭比娃娃,一玩就是一晌,那亲密程度就差没一起上厕所了。后来知道凌宇是男孩子,也冷淡了一段时间,尔后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两小无猜,东巷的人几乎都以为这两人铁定长大以后就在一起了,连凌妈也开始担心自家儿子的前途。
可后来,他爸被一个经济业大亨看上了,本来夫妻两人学历就是研究生,他爸在经学方面有很好的底子,于是立刻就找上了对口的工作,因此常年出国,家庭条件逐渐富裕了起来,凌妈为了照顾凌宇,辞掉了原来的工作,找了个较为轻松的网络写手的活儿干,没事在报刊上发几篇文章挣点小钱,就当是凌宇的零花钱了。
经济条件好了,生活环境也自然而然地改善了。凌妈刚搬到东巷的时候确实不怎么喜欢这里浓浓的痞子气,教学质量不怎么好的学校、连锁式的网吧、五层小破楼、贯穿东巷的小卖铺街道、紧挨着学校那条路的烧烤摊、这小摊那小贩、以及随处可见的不良学生……
总之一句话,凌妈不喜欢东巷,东巷也同样很乱;凌妈喜欢东巷的人,东巷的邻居街坊也同样很暖。
搬家那天,凌爸没有多少不舍,甚至有点马上就要脱离苦海的窃喜,凌妈也并不觉得这是件悲伤的事,只是有些怀念和街坊们的日子,而唯一一个不愿意走的便是和叶梓璇一家来往最紧密的凌宇了。
分别那天,叶梓璇哭的涕泪纵横,紧紧抱着凌宇不肯撒手,凌宇淡定地抱着叶梓璇,安抚的拍了拍她的背,将她的手撕下来,一转身,留下个沧桑的背影。
那时,凌宇十一岁,叶梓璇十岁。
一晃五年过去了。
没有了当年的亲密无间,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谈天说地互怼互黑。五年,叶梓璇变了很多。她不再是当年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儿像福娃一样光着脚丫子总往凌宇家跑、到处乱窜活蹦乱跳的小野猫了。小学对她的摧残因为凌宇的保护而弱化了许多,上了初中以后,没了凌宇的保护,在她的母亲被侮辱了无数次,她终于爆发第二次打了人。
那天,天是血红色的,墙角的那人缩着脖子,颤抖的说着讨饶的话,她手上的美工刀顺着刀刃滴着血,冰冷的眸子充满着杀气,被带回警察局时她紧紧攥着刀子,刀刃深深嵌入肉里也不自知,从所里出来,叼着烟第一次感受呛鼻的烟焦油带来的抚慰,第一次把酒当水,一股脑地一晚上吹了一瓶又一瓶,硬生生撇断了曾经当歌手的美好梦想,第一次打老师,第一次带着一帮人聚众斗殴,第一次打城管……如此多的第一次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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